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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明体达用”“守正创新”:体用之辩与范式转换

编辑:新颐文化交流网     作者:佚名   [字体: ]

 作者:张允熠(上海师范大学特聘教授)

体用范畴在中国哲学语境中居于极其重要地位,与其同格对偶范畴还道器、理气、本末、心物、知行等,集合为特定术语共同体,形成了中国哲学固范式。尤其近代“中西体用之争”鹊起,体用之辩成为一个持久热点话题。回望20世纪,40年代贺麟撰写了《文化体与用》一文,50年代熊十力出版了《体用论》一书,至80年代张岱年撰写了《试谈文化体用问题》《文化体用简析》等文。方克立于1984年发表《论中国哲学中体用范畴》一文,晚年又以书信形式撰写了《关于文化体用问题》等文,本文拟接续前贤话语略抒管见,以飨同仁。
中西哲学与体用之辩
体与用概念源于先秦经典,王弼注《老子》第三十八章,“万物虽贵,以无为用,不能舍无以为体也”。这是体用结对最早出处,正如方克立所言,“正是王弼最先赋予体用范畴以哲学本体论重要意义,使体用、本末之辩成为魏晋玄学主要理论支柱之一,成为带时代特征一种理论思维方式。玄学体用观对于后来佛教哲学和宋明理学都曾产生过极其深刻影响”。针对那种轻蔑体用之辩言论,张岱年指出,体用范畴是一个具重要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问题,应该给予重视。他认为“文化体用问题是运用中国哲学范畴来研讨文化问题。可以说这是处理文化问题中国方式”,并强调“它提出了中国文化之前途问题以及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之关系问题”,必须对此进行科学研究和分析。
何谓体与用?古人言之已明:所谓体即本体或实体,如朱熹所称“道体”;所谓用就是体功用,如王阳明所说“良知之发用流行”。用现代哲学术语表达,体用即为本质与现象关系,从逻辑学来看,体用相当于“自立体”(实体)与“依赖体”(属性)关系。张岱年认为,体用两层含义,一是体指实体,用指作用,体用是实体与作用关系;二是体指原则,用指原则之运用,体用即原则与原则之运用关系,但他没具体说明“原则”属性。实际上,实体物质性和精神性,原则客观性和主观性,多数原则需主观建构,如道德规范等。至于某种意念或信念,更是纯主观性。唐人崔憬言“体者,即形质也;用者,即形质上之妙用也”,宋人张载主张“气本体”,这也都是物质性。反之,程朱主张“理本体”、陆王主张“心本体”,理与心都是精神实体。可见,由于体兼物质性和精神性二重性,体用之辩实际上触及了哲学基本问题,其重要性不言而喻。
跟张岱年所不同,贺麟把体用分为“常识意义体用与哲学意义体用”。常识意义体与用是主辅关系,所谓“中学为体,西学为用”实为“中学为主,西学为辅”。此种解释无甚不妥。但如果放到逻辑语境中理解,“中体西用”则是不通:中学中学之体用,西学西学之体用,什么样体就什么样用,以西学之用配中学之体,实为逻辑错位。
至于哲学意义上体用,贺麟按西方哲学“体用”观把它分为两类:一是柏拉图绝对化体用关系——理念世界只能是体,现象世界只能是用,这种位次不可变更,所以是绝对;二是亚里士多德相对化体用关系——体是形式,用是资料,但形式与资料是分层级,在一定条件下,用可以为体,体也可以为用,所以是相对。以大理石雕像为例:雕像为大理石之体,大理石为雕像之用。但就雕像与美形式而言,具体雕像为形而下之用,形而上之美则为纯形式之体。可见,亚里士多德体用观一方面包含着柏拉图式体用说,另一方面又揭示了体用可以互变相对原理。体用关系要遵循三个原则:体用不可分离;体用不可颠倒;体用是机统一体。
人批评中西哲学之间比较会造成对西方哲学误读。中西哲学相异是毋庸置疑,但都要遵循一般思维法则,因此,异中必同,同中也异。以“万物齐一”或“肝胆楚越”眼光去打量中西文化失妥当。
体用关系不仅在柏拉图、亚里士多德那里能找到借鉴,近代康德哲学“物自体”与现象、黑格尔哲学“绝对精神”与外化,都同体用关系具可比性。英国学者怀特海过程哲学中“实际存在体”也用——“实际存在体”既是现实根基(体),又通过“摄受”与其他存在形成动态“生成”关联(用)。在现代西方哲学中,同中国体用之辩最为接近则是“现象学还原”,现象学试图超越传统主客二分,强调“现象即本质”,这同宋儒“体用一源”具高度相似性。德国学者海德格尔所谓“在场”与“显现”实际上可视为中国哲学“即体即用”,“存在”与“此在”——存在通过此在生存活动而显现,类似于熊十力“即用显体”。中西体用之别实则表现为范式差异,而非思维本质不同。
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理论来源是德国古典哲学、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、英法空想社会主义。恩格斯提出,“全部哲学,特别是近代哲学重大基本问题,是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”。若从本体论层面来解读这句话,思维与存在何者为第一性?这是对何者为体何者为用追问;若从认识论层面来看,思维与存在是否具同一性?这关涉“体用不二”讨论。中国哲学主张体用合一,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张体用统一,显然两者具高度契合性。
本体与本体论
体用之体,即“本体”是经典中国哲学术语。那么,中国哲学本体论吗?顾名思义,本体论即关于本体论说。中国哲学虽无本体论之名,但本体论之实。自《周易》提出“形而上者谓之道,形而下者谓之器”、《老子》提出道为“万物之母”,中国哲学就确立了超越万象之上本体及其关于本体讲述范式,形成了自己话语传统。可以说,唯关于本体论述才能称为本体论,而只中国哲学才真正意义上关于本体论述。
然而,“本体论”(ontology)是个翻译名词。“本体论”一词之所以被广泛使用,恰是出于中国哲学语境自身需求,对“本体”研究实为中国哲学固之问题。例如,儒、释、道三家都讲道(理),围绕着何者为道(理)以及如何得道(理),中国哲学内部长达千年争辩。在魏晋时期,是关于无、本末辩论;在宋明时期,是关于理气、道器、能所、知行、理欲、动静等范畴讨论,其中包含着是以形质为本体还是以意念为本体、以共相为本体还是以殊相为本体论争,存在着体用互证、体用颠倒等叙事,构成了中国哲学史上十分复杂本体论现象。贺麟说,“体用二字乃是意义欠明晰而且点玄学意味名词”。“意义欠明晰”,是因为这种争论充满着相对主义:把“”看成本体,“”就是“道”;把“无”看成本体,“无”就是“道”。宋明理学诸大成者虽然都把“理”作为本体,但认为最高本体是“太极”,“无极而太极”——从而陷入亚里士多德式“相对性或等级性体用观”。
若从范式差异方面来看,我们也只能说本体论是中国,ontology是西方。把本体论与ontology两者混同完全是由当初翻译造成。ontology源出于古希腊文“是”(onto),但古希腊并无ontology(是论)。直至17世纪,德国学者郭克兰纽首创“ontologia”(是论)一词,18世纪莱布尼茨学派沃尔夫将其系统化,意同形而上学。1881年日本学者井上哲次郎编撰《哲学字汇》一书首次将metaphysics译成汉文“形而上学”,取《周易》中“形而上者谓之道,形而下者谓之器”之义。井上哲次郎又把“ontology”译为“本体论”,同样是借用了中国哲学文献中广泛使用“本体”一词。“本体论”这一汉译词造成了立足中国本体论去解读西方“是论”认知偏移,主要表现在:西方ontology追问之“是”(being)为普遍抽象性;中文语境中“本体论”聚焦于“本体”或“本根”与现象世界不可分性。
正因为如此,学术界至今仍人反对把ontology译为“本体论”,主张译为“存在论”。范式错位造成了对西方哲学理解中国化,然而各民族文化之间视域交融、义理互鉴是思想文化发展必然趋势。西方ontology始于逻辑追问——“何以存在”,中国本体论源于生存关切——“如何安身立命”;西方ontology依赖逻辑分析,中国本体论依赖直觉体悟,两种范式不同价值取向确立了各自特色。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和科学理性精神为沟通中西哲学搭建了桥梁,其“社会存在”本体论兼具主体性与客体性、物质性与历史性统一近似于中国哲学中“体用”动态统一。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都同中国哲学高度契合;海德格尔批判传统形而上学遗忘“存在差异”,他主张更接近中国“道不可名”境界,这些足以说明正是由于中西哲学之间比较、互鉴、交流和互动,才能碰撞出新哲学意境。
主体与主体性
人们倾向于把黑格尔实体观概括为“实体即主体”。在黑格尔看来,绝对精神(上帝)是具能动性实体,它必然也是主体(subject)。在现实世界中,离开人思维,便无能动性,更无创造性。传统形而上学将主体等同于至上实体,无论是亚里士多德“第一实体”抑或是笛卡尔“我思”,这种抽象性主体极易陷入二元对立——要么将主体视为纯形式(精神),要么降格为物质客体。现代哲学主体一定无法离开“思想着人”而存在,只单个人或群体才配成为主体。换言之,主体是指具认知能力和能动性存在者,主体与主体性也是一种体用关系。
主体性即主体之用。如意识性、意向性、认知性、独立性、自主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等,总之,一体多用。近代西方哲学重视个人主体性,但在现代西方哲学中,主体性内涵得到了延伸。如德国学者胡塞尔现象学突破唯我论困境,提出“主体间性”即“交互主体性”,此为意义世界根基。在《笛卡尔式沉思》中,胡塞尔指出,他者不是客体,而是另一个“我”;文化理解需以“共情”为前提。德国学者哈贝马斯在《交往行为理论》中将主体间性扩展至社会领域,认为文化主体通过语言交往达成“共识”,并由此创立了“交往行为理论”;美国学者萨义德在《东方学》中对西方东方学提出了严厉批判,指出殖民主义历史教训表明,否定他者主体性必然导致暴力反抗。这些对主体性解构和建构,关涉到不同主体间互动性和互为主体主体性。
中国哲学之体即实体或本体(substance)并非必然地为主体。但当其作为“第一实体”诸如太极、道、理、良知等时,那就一定是主体了。道(理)作为最高实体,既可以是个人道德修为,也可以是一种民族精神;“良知”既可以是律己准则,又可作为人类共同价值。中国哲学概念中主体是“己”,与此相对客体是“物”。孔子提倡“为己之学”,提出“修己以敬”“修己安人”,充分表现了孔子主体观念。孔子主张“克己复礼为仁”“为仁由己”,“仁”作为道德原则体现了人主体性。《中庸》把己与物相对,一方面强调“成己”,即不断完善自身,另一方面主张“成物”,即提高客体对主体满足程度。张岱年梳理了从先秦到明清各家各派主体性论述,认为中国哲学主体性主要分为三类:一是认识主体性;二是道德主体性;三是生活主体性。
最值得称道是张岱年提出了“民族主体性”概念。张岱年在《中国文化精神》一书中写道,“所谓民族主体性,就是民族在延续发展中贯穿始终中心,它是使一个民族得以以独立身份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各种性质综合。而民族主体意识、主体精神则是民族主体性精神方面,它包括民族独立意识、自我意识和自觉能动性”。由此而知,文化主体性作为文化主体民族性,在世界文化之林中体现为独立性、自主性、主动性、自信性和创造性,同时彰显出民族精神包容性、开放性、互动性与和谐性。美国学者亨廷顿在《文明冲突》中警示文化认同而非意识形态已成为国际冲突主因。事实上,中华优秀传统文化“和而不同”理念为我们提供了助益人类文明发展路径,即:在与他者对话中成就自我。
“明体达用”与“守正创新”
“体用之辩”不仅揭示出本体与本体论、主体与主体性等当代哲学最核心问题,还蕴含着体用范畴在中西哲学范式交汇中面临新困境:作为解释“道器关系”本体论工具以及作为处理“古今中西之争”方法论框架,在经济全球化与数字文明推动哲学对话范式转变今天,传统体用观正面临三重挑战:本体论解构挑战、认识论范式革命与范式转换、方法论技术主义倾向。这要求我们必须对传统体用观进行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。
张岱年“综合创新论”和方克立“马魂中体西用论”书写了新文化哲学谱系,凸显出范式转换倾向。“综合创新论”在打破“体用二元”结构中将体用关系从“主辅架构”转变为“辩证综合”,将“体”动态性“生生之谓易”与“用”建构性“天下惟器”统一于文化建构实践过程。这一转换进程在“马魂中体西用论”中得到深化:马克思主义“魂”(文化灵魂)统摄中华文化之“体”(价值主体)与西方文明“用”(技术工具),形成三维辩证“魂体用”结构。
作为体用转换标志,莫过于“守正创新”同“明体达用”精妙同构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守正,守是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,守是‘两个结合’根本要求,守是中国共产党文化领导权和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。创新,创是新思路、新话语、新机制、新形式,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真正做到古为今用、洋为中用、辩证取舍、推陈出新,实现传统与现代机衔接”。对文化建设来说,“守正”之“正”就是要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前提下,坚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“正德利用厚生”、经济社会伦理“公平正义”。“明体”需通过“达用”完成自我确证,“守正”可在“创新”中实现“体用贯通”。范式革命不是消解传统体用观,而是用扬弃之法把传统体用观升华至“经世宰物”新技术路线和治理体系。当科技创新用脑机接口追问“意识本质”时,中国古代哲学家“心外无物”也能帮助我们引发新思考。
体用哲学范式转换,本质上是中华文明为人类提供解决方案——在“明体”与“达用”、“守正”与“创新”辩证运动中,真正实现从“解释世界”到“改变世界”体用飞跃。

来源: 光明网-《光明日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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