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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访革命史之二十一:苏区“查田运动”的前因后果

编辑:新颐文化交流网     作者:佚名   [字体: ]

 苏区“查田运动”前因后果

  ——重访革命史,解读现代性(二十一)
  曹征路
  土地革命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从未壮举,也是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核心目标。打土豪分田地毕竟不像喊口号那样简单,谁都没经验,围绕着土地革命路线方针政策界限一些争执本不奇怪,处在幼年期共产党走过或左或右弯路也在情理之中。
  但在现代性视野下,实际土地资源分配是整个国家脱胎换骨过程,毕竟改变了几千年社会结构,影响到政治经济文化方方面面。其间政治斗争思想争论不但存在于国共两党之间,也存在于共产党内部,且思想斗争一直延续到今天。
  中共领导土地革命始于井冈山时期,到了1931年,依据几年对中国社会状况考察和各地土地分配经验,初步形成了一条稳定土地革命路线。这就是依靠贫雇农,联合中农,限制富农,保护中小工商业者,消灭地主阶级,变封建半封建土地所制为农民土地所制。
  其土地分配基本政策是: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和一切公共土地,以乡为单位,以原耕为基础,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,实行“抽多补少,抽肥补瘦”原则。同时,对于地主、富农也同样分配一份土地和农具,给以生活出路。
  这条土地革命路线确认农民对分得土地权,他人不得侵犯。在这条土地革命路线指引下,中央苏区广大农民获得了政治、经济上翻身,革命热情空前高涨。他们积极参军参战,发展生产,支持革命战争,建设苏维埃政权,从而力地促进了工农武装割据。这从三次反围剿胜利中可以看出来。
  然而1931年2月8日,刚刚成立苏区中央局就发出了第九号通告——《土地问题与反富农策略》,这份文件指出当时苏区存在着所谓“富农路线”,提出了“反富农”问题。
  1931年8月苏区中央局又在《苏区中央局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》中明确提出,在当时苏维埃区域中所普遍实行平均分配土地、执行抽多补少、抽肥补瘦分配原则和方法都是错误。这份文件主要精神通过1931年8月31日《中央给苏区中央局并红军总前委指示信》传递到中央苏区。信中明确指出中央苏区具体工作犯了“缺乏明确阶级路线”严重错误。
  1933年1月,以博古为首临时中央搬到中央苏区,通过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土地人民委员会发出第2号训令,责令全苏区马上“重新分田”和“查田”。2月10日,博古以临时党中央书记身份在中央机关报《红色中华》上发表文章,提出“彻底进行老苏区查田运动”。6月1日和2日,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和苏区中央局先后发出《关于查田运动训令》和《关于查田运动决议》认为:“差不多占80%面积,群众在二百万以上”中央区“没彻底解决土地问题”。地主豪绅和富农“窃取土地革命果实”这种现象,“在大多数区和乡中间,都是或多或少存在着”,并认为导致这些错误发生都是由于“抽多补少、抽肥补瘦”政策造成
  于是,一场颠覆毛泽东领导土地革命路线,旨在清除毛泽东在苏区影响政治清洗便开展起来了。
  实际上以今天眼光看,上海临时中央主张也是受到了《共产国际关于中国问题决议案》以及当时一系列共产国际文件影响。这些来自共产国际文件认定当时中国革命处于新高涨阶段,反对右倾机会主义投降派成为了主要任务,具体到苏维埃区域内工作而言,围绕着土地问题做文章很自然地成为争夺苏区实际控制权抓手。
  对于苏区土地状况,远在万里之外共产国际怎么可能清楚?
  对大规模开展查田运动,苏区广大干部曾经过抵制,不支持普遍开展。
  还在六届四中全会文件传达到中央苏区时候,1931年4月17日,项英主持召开了苏区中央局扩大会议,通过了《接受国际来信及四中全会决议》等文件,在接受四中全会决议基础上提出:“确定以人口平分,在没平均分配好地方,要立刻执行抽多补少,抽肥补瘦,已经分配好了地方,就要肯定土地私,不得动摇再分。”
  8月21日,当中央起草《土地法草案》传达到苏区后,苏区中央局迫于强大压力,表示按《土地法草案》规定彻底重新分配,但在通过《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》中,还仍然承认“平均分配一切土地,执行抽多补少、抽肥补瘦”是土地革命中一个成绩。
  这两个决议在主要原则上坚持了毛泽东土地革命路线,延滞了“推到重来”政策贯彻。
  对以上两个决议案,博古极为不满。在苏区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,指责“抽多补少,抽肥补瘦”是“非阶级路线”,按人口平分土地办法是“向地主豪绅及富农让步右倾机会主义错误”。以法律形式把《土地法草案》固定下来了,并以此为据开展土地检查。但是,检查结果与他们预料大相径庭。
  1932年4月13日《红色中华》发表唯俊《关于土地问题几句重复话》,说:
  “信丰是经过两年土地斗争历史地方,现在按照新土地法重新分配土地,收回土豪家属田,将富农肥田换给贫农,按理应受到广大贫雇农欢迎和拥护,可真实情况却是些农民干脆说:‘分来分去,到底分到哪年哪月止?我不要了。’”
  但是,临时中央对这些检查出来真实情况却置之不理,1931年11月10日在《中央为土地问题致苏区中央局信》中强调要加紧反对“农村党组织内富农路线”,因为苏区农村“党领导机关内部,依然充满了地主和富农分子,地主和富农通过这些分子施加影响于党路线”。
  1932年6月27日在《关于争取和完成江西及其邻近省区革命首先胜利决议》中指出:“目前苏区党内主要危险是右倾机会主义”,因此“在今年秋收前,苏区土地问题,必须得到实际全部彻底解决,地方上全部重新分配或部分收回掉换”。
  在中央层面,王明博古等人在对毛泽东进行“严厉批评和谴责”后,鉴于他在中央苏区多年形成威望,又责成他“必须在苏维埃系统中,以政权力量贯彻查田运动”,作为他“改正错误考验”。
  在这样恶劣政治环境下,毛泽东被迫直接领导中央苏区查田运动。
  1933年春,毛泽东派干部到叶坪乡进行查田运动试点,并以政府名义“发出训令,召开八县查田会议,展开查田运动”。毛泽东这种选择是当时形势导致结果。根据党组织原则和纪律要求,毛泽东作为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和一名共产党员,只能在保留个人主张同时,服从组织纪律,执行中央决议。
  正如李维汉后来所说:
  “1931年王明宗派首先把他在党内领导职务取消了,1932年又把他在红军中领导职务取消了。他没承认强加于他错误路线,但是他非常守纪律,服从多数决议。……如果他不是采取这个态度,党可能分裂,那以后还什么遵义会议?他对王明路线也是抵制了,什么富农路线,什么游击主义,他都没承认。……他在那个时候,一个是少数服从多数,一个是尽可能在党领导下做点工作。”
  在毛泽东心目中,革命队伍不分裂始终是个大局,个人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和遭受何种不公平指责,并不重要。在那个年代,怀这种精神境界共产党人一大批,何叔衡、王观澜就是其中代表。
  1933年2月,毛泽东组织人员到瑞金叶坪乡开展查田运动试点,因为得罪了王明而刚刚被开除党籍王观澜就在其中。
  叶坪乡是中央所在地,又是一个落后乡,封建半封建势力还没彻底打倒,群众还没发动起来,许多革命工作任务没很好完成。经过查田斗争,解决了分田中存在部分不合理问题,很快改变了落后乡面貌,取得了查田工作经验。9个月以后,中央政府通过了一份名为《怎样分析阶级》文件,这篇文章最初是王观澜一份调查报告,经过与毛泽东多次讨论修改后,以毛泽东名义发表
  王观澜是“红中社”(新华社前身)负责人,被毛泽东留在中央政府土地部当秘书。在毛泽东支持下,王观澜索性把铺盖搬到了村子里和农民群众朝夕相处,了解农村实情,依靠和发动群众,掌握了第一手材料。随后,查田试点进一步扩大到云集区和壬田区,取得了更多经验。
  毛泽东为了苏区大局,尽己所能,希望把查田运动引导到健康方向,他主要是从几个方面着手:一是通过试点获取经验,二是巩固联合中农,这是查田运动中心策略。三是要严格区分地主和富农,反对消灭富农经济倾向。
  1933年6月,毛泽东在《查田运动初步总结》中进一步强调:
  “必须把地主和富农分别清楚,在无情消灭地主残余斗争中,决不容许任何消灭富农企图。”
  毛泽东关于富农、中农政策阐述,对防止过“左”政策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。
  在这期间,毛泽东先后发表了《在八县查田运动大会上报告》、《查田运动初步总结》,以此指导查田运动开展。明确规定:
  “查田运动是查阶级,不是按亩查田……查阶级是查地主富农阶级,查剥削者,查他们隐藏在农民中间而实在不是农民人。”
  并且进一步强调“查这些人,决不是查中农贫农工人阶级,因此不得挨家挨户去查。”
  在查漏划同时,也要查错划了
  关于科学划分农村阶级成分标准,一直是个难点。
  1933年10月主持制定《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决定》中,结合根据地农村实际,在吸取经验教训基础上,毛泽东明确提出了区别地主富农主要界限是劳动,区分富农和富裕中农主要标准是剥削量和剥削时间。
  对出现各种各样错误,毛泽东进一步强调:
  “过去弄错了,如把中农当富农,富农当地主,应该推翻原案。”
  “过去弄错了现在翻过来,如是中农一定要赔他土地财产,即使田已分了,也要抽出赔他。”
  毛泽东以上这些意见和措施是基本正确,也符合当时中央苏区土地革命实际情况,从实践上和理论上,都对中国土地分配政策做出了贡献。可是查田运动开始沿着毛泽东所引导方向发展时候,王明博古又在党内大反右倾,撤销了毛泽东兼任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职务。查田运动随着第五次反围剿无可避免地走向了失败。
  1933年12月15日,毛泽东在《长冈乡调查》中指出:
  “过去把富农田地、山林、房屋、耕牛、农具一概没收了,只分了些坏田破屋给他们,没分山。现富农耕牛农具须向人租,富农现款过去‘罚’,现在‘罚’,无所谓捐。现在富农家比雇农还差。”这种“对富农政策是错误”。
  1941年他在《驳第三次“左”倾错误路线》中说:
  “地主不分田者,肉体上消灭地主之谓也,这是出于哪一条马列主义?不给地主一份地去耕种,其结果,便是迫着他们去当白色游击队,手执武器向苏维埃拼命,这什么好处呢?富农分坏田,把富农降到赤贫,让这一部分也反对我们。在民主革命时期,在民主革命还没胜利时期,在强大敌人进攻、革命谁胜谁负还没决定时期,就要用不分田、分坏田政策对待地主富农,这是属于哪一条马列主义呢?”
  关于查田运动,在党史研究领域一直是个热点话题。以往“两条路线斗争说”是在肯定土地革命大前提下,批判了党内左倾机会主义。近年来在告别革命否定革命思潮影响下出现了一些新动向,主要“意识形态说”,“党内政治斗争说”,“地方精英矛盾说”,“宗族冲突说”等等。
  “意识形态说”主要论点是:革命是马克思列宁臆想出来,中国根本不存在两极分化,地主占土地并不多,中国只大贫小贫之区别,革命就是暴力抢劫;
  “党内政治斗争说”主要论点是:很难找到史料直接说明毛泽东对于查田运动否定或肯定态度,毛泽东是在接受“改正错误考验”,是共产党高层争权夺利。
  “地方精英矛盾说”主要论点是:土地革命并没真正完成社会动员,共产党先依靠地方青年学生群体发动革命,而后外来干部与他们产生矛盾,并以东固根据地为主要例证,来说明这是在分田原则上进行利益争夺。
  “宗族冲突说”主要论点是:地方宗族社会矛盾冲突由来已久,实际上地方党领导人是由不同宗族轮流担任,在“中央摊派”背景下引发了检举控诉,由此才推波助澜,激化了查田运动,是毛泽东陷入党内危机与地方基层干部陷入检举危机共同作用结果。
  上述观点一个共同特点是,否认历史运动必然规律,否认中国发生革命必然性合理性,否认共产党人前赴后继公而忘私是个精神性客观存在,结果只能用偶然性个人性来解释历史。
  当他们论证资本主义时候喜欢现代性概念,并认为追求现代性是人类永恒主题。可当他们遇到无产阶级革命时候,当他们不能自圆其说时候,只好乞灵偶然因素,完全否认追求现代性是所民族国家共通历史趋势,而不是欧美这些国家专利。

来源:独立评论员郭松民   作者:曹征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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