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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家的万物平等与向善

编辑:新颐文化交流网     作者:佚名   [字体: ]

   作者:陆建华(安徽大学哲学学院教授)

  纵观整个哲学史,诸多哲学家出于对神关注、对人关注和对物关注,建构了不同哲学体系。出于对人关注,人以及人所赖以生存自然界进入哲学视域;出于对物关注,物以及由物所构成宇宙走向哲学中心。中国道家哲学对物重视和强调,形成了“万物平等与向善”核心主张,这一精神特质也为中国哲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提供了重要思想资源。
  
  庄子主张“万物一齐”,即宇宙万物虽然形态万千,小,弱,但在本质上是平等。这种平等源于它们拥共同本原、构成者和归宿,并且这一本原还存在于物之中。从宇宙万物本原来说,所“物”拥共同本原和存在依据。老子说: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”,表达就是这个意思:宇宙万物其共同源头,这个源头就是道。庄子认为,“道者,万物之所由也”,道“生天生地”,“万物出乎无”,说也是这个意思。既然宇宙万物本原是一样,那么,在本原层面它们就是平等
  在道家看来,物构成者只一种,就是“气”。老子说,“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”;庄子举例说,“人之生,气之聚也。聚则为生,散则为死”。他们都表达了一个共同观点:道所生之物由气构成,气聚集构成了物形体,气散开就意味着物死亡。既然所物都由气构成,那么,从物构成角度看,万物就是平等
  物在空间上是存在,道却是在空间上无限存在。基于道“无所不在”,庄子说,“物物者与物无际”,明确指出道作为“物物者”,既存在于物之外,又存在于物之中。这么看,道不仅生物,也构成物。如果说气构成了物之“体”,那么,可以说,道构成了物之“质”。庄子之所以说道“无所不在”,存在于宇宙万物之中,除了基于道在空间上无限性,还基于老子所说“道之为物,惟恍惟惚”,“物混成,先天地生”。在老子看来,道不仅生出宇宙万物,其自身也是“物”;道作为特殊之物,是浑然天成、无限“大”物,具超越感知特质。道作为特殊存在,是无限“大”物。这样,道生物,也就是将自身“物”转化成自己所生“物”,道自然也就在自己所生“物”之中了。既然物之中都“道”,在物中道、物体现道意义上,万物就是平等
  “道无终始,物死生。”物作为在时间层面存在,其生,也其死。物之死,在道家看来只是物作为物自身消失,在本质上是由道所生之物转化成道中之物,回归于道。老子“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”,庄子“万物云云,各复其根”,都是这个意思。既然所归处一样,都是回归于道,在物归宿层面,万物就是平等
  万物都由道所生,又都回归于道,并且,道还存在于万物之中,因此庄子主张“道通为一”,“以道观之,物无贵贱”。基于万物平等,庄子提出“天地与我并生,而万物与我为一”,所物都应该领悟道旨意,把其他物看作与自己是一体、无等级差别存在。因此,庄子反对“以物观之,自贵而相贱”现象,也即反对任何“物”以自己为中心、为本位去看待自己和他物,自认为自己高于、优越于他物。从道高度看,万物是一样、平等,没所谓贵贱之分。即便万物各自属性上差别,这差别也是形式层面。正如“凡貌象声色者,皆物也,物与物何以相远”,这一形式层面差别也是由道所统一,所以,庄子提出“道通其分也”。
  
  宇宙万物各其本性和生存环境,这是任何他物、任何外部力量都无法改变。即便是出于善意改变,也是对其伤害。因此,物与物之间最佳相处模式,就是尊重对方本性和生存环境而不去干涉。老子说,“物或行或随,或歔或吹,或强或羸”,认为万物其不同一面,这不同一面构成了万物各自本性。比如,万物中前行、跟随,慢慢呼气、用力出气,强壮、瘦弱,这是其各自常态和特性。老子又说,“物或损之而益,或益之而损”,认为任何对他物改变都是对他物伤害,比如,让他物增加某一方面本性,却事与愿违,使其减少,反之亦然。这同时也说明任何物都没能力真正改变他物本性。正因为如此,老子提出“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”,认为任何物都只能尊重他物本性,任由对方按其本性而生存、发展。即便在对方遇到困难,需要帮助时,也只能按照对方本性帮助对方,辅助他物自然状态而不去破坏。这样,才是“常善救物”。
  《庄子·骈拇》言:“凫胫虽短,续之则忧;鹤胫虽长,断之则悲。故性长非所断,性短非所续,无所去忧也。”这是庄子以凫、鹤之腿为例来说明其观点。在庄子看来,凫之腿短、鹤之腿长,这是凫、鹤形态,这些固形态出于其本性,对其改变结果就是悲剧诞生。所以,庄子总结为“性不可易”。既然万物本性都是不可改变,为什么会些物试图改造他物?庄子认为这是由于私心和成见。庄子提出,“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”,就是希望所物都要顺应他物之自然,不要因私心和成见而去伤害对方。
  万物各其生存环境,万物生存环境是由其本性所决定。这种生存环境也是不可改变。庄子说:“民湿寝则腰疾偏死,鳅然乎哉?木处则惴栗恂惧,猨猴然乎哉?”通过论述人、泥鳅和猿猴都各其独特生存环境,且不能生活于对方生存环境之中,来论证万物各其生存环境,且是不能改变或者互换。既然万物生存环境是不可改变,庄子认为万物要尊重对方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,即便出于爱护对方,也要顺应对方生存方式。为此,他以养鸟为例加以说明:“昔者海鸟止于鲁郊,鲁侯御而觞之于庙,奏九韶以为乐,具太牢以为膳。鸟乃眩视忧悲,不敢食一脔,不敢饮一杯,三日而死。此以己养养鸟也,非以鸟养养鸟也。”这是说,以养人方法养鸟,改变鸟生存环境、生活习性,结果是鸟并不快乐、饱食,忧伤悲苦、饿死。相反,“若夫以鸟养养鸟者,宜栖之深林,浮之江湖,食之以委蛇,则安平陆而已矣”。尊重并保护鸟生活习性,让鸟回归其熟悉、喜欢环境,栖息于深林,漫步于沙滩,浮游于江湖,啄食鱼虾,鸟才能从容自得、自由自在。
  万物彼此尊重对方本性和生存环境,就能各自成就自己,同时,也能成就对方,并且在对方处于困境时可以从对方角度真正帮助到对方。这样,万物之间就没伤害,就会和谐相处。反之,伤物者一定被对方所伤,万物彼此伤害而不知。这便是庄子强调“不伤物者,物亦不能伤也”。
  三
  万物生存于宇宙之中,都其不得已处。即便事事顺心,也衰老、疾病和死亡等无法抗拒苦难。在此意义上,万物存在都具一抹悲剧色彩,万物都会悲悯自己。万物悲悯自己,由此而怜悯他物,应该就是自然了。
  怜悯他物,做到不无端地伤害他物,这似乎不是难事,只要存善意,只要保持万物平等、彼此尊重理念。难是,万物为了自己生存和发展不得不伤害他物时,依然能够怜悯它们,并因为怜悯它们而不折磨它们,同时降低自身需求,从而减少伤害、减少杀戮。庄子说:“马,蹄可以践霜雪,毛可以御风寒。龁草饮水,翘足而陆,此马之真性也。虽义台路寝,无所用之。及至伯乐,曰:‘我善治马。’烧之,剔之,刻之,雒之。连之以羁絷,编之以皂栈,马之死者十二三矣!饥之,渴之,驰之,骤之,整之,齐之,前橛饰之患,而后鞭䇲之威,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。”就是控诉人类除了在役使中不得不伤害马之外,还刻意虐待马、伤害马,导致马身体受到额外摧残,并在被摧残中非正常死亡。这意味着,庄子希望万物在使用他物,不得不伤害他物之前,以及不得不伤害他物之时,要顾及他物感受,要为他物着想,怜悯、善待之:为其提供优越生存条件,使其在被使用之前能够感受到生命中快乐,使其在被使用之时依然能感受到被爱怜。
  对他物最好怜悯和善待,就是在提高对他物利用率基础上,合理确立自身需求,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他物过度需求和消费,庄子认同“衣裘褐,食杼栗”,认为穿粗陋衣服,食用粗糙食物,而不追求衣服华美、食物精细,才是人应生活。庄子甚至推崇“不食五谷,吸风饮露”生活状态,也就是不食用五谷,从而将对他物使用、伤害降到零。这些说法在现在看来,确极端和片面之嫌,但庄子提倡简单、质朴生活方式,对于今天我们克服消费主义陷阱、培育绿色生活方式,仍具重要借鉴意义。
  合理确立自身需求,其重要前提是懂得“知足”。老子说“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,可以长久”,说就是“知足”重要性:在没屈辱和危险境况下实现生命长久;老子说“少私寡欲”,说就是知足途径和知足以后状态:不被私心和欲望所驱使和困扰。关于知足反面,老子说“祸莫大于不知足,咎莫大于欲得”,认为不知足不仅会过度地伤害他物,也会给自己惹祸,伤害自己身心健康。关于知足,庄子以鹪鹩之于树枝、偃鼠之于河水为例作了说明。他说:“鹪鹩巢于深林,不过一枝;偃鼠饮河,不过满腹。”这里,鹪鹩、偃鼠对于树枝、河水需求是,也是充满智慧。这里,鹪鹩、偃鼠智慧体现为知足,知道自己之所需与所不需。只知足,才不会纵情恣欲、贪得无厌,才会主动节制自己欲望,营造良好生活方式。
  
  道是宇宙万物本原,也是其守护者、养育者。《老子·五十一章》中“道生之,德畜之;长之育之;亭之毒之;养之覆之。生而不,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,是谓玄德”,明确表达了这个意思。在老子看来,道不仅是宇宙万物本原、归宿,还是其陪伴者、守护者、养育者,给予其无尽关怀,并且使其自由发展,不加干涉。这是道智慧,也是道之德,展示出道之于宇宙万物自然“善”。《庄子·大宗师》言,道“泽及万世而不为仁”,表达也是这个意思。
  道是善,其所生出宇宙万物也应是善。正因为此,老子指出宇宙万物只要“见素抱朴”,抱持本真,就能自然向善。可是,对于宇宙万物来说向善之路又是艰难。道之所以“善”,不仅是因为宇宙万物皆由道所生,还因为道存在不需要伤害其所生出任何“物”,而宇宙万物为了维持其生命存在和发展不得不伤及他物,还可能为了贪欲等过度伤及他物。如果说宇宙万物为了自身生存、发展而被迫伤及他物不能算是“恶”话,那么,为了贪欲等过度伤及他物就一定是“恶”。这种“恶”消除,需要道榜样力量。为此,老子说,“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域中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,认为即便宇宙中可以与道并列天、地、人也要效法道,从而成就自己“善”。
  宇宙万物之所以愿意效法道,是与道至上性、主宰性分不开老子说,“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”,认为道在万物按其本性而生存、发展时“无为”,在万物贪婪、纵欲时“无不为”。这种“无不为”是对万物惩罚。
  关于天之善,老子说“天之道利而不害”,就是说天是利他存在,天之善表现为对他物利无害。关于地之善,老子将其与天之善合于一起论述,“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,以其不自生”。他认为天、地共同善在于“不自生”,为生长于天地之间他物提供生存场所和资源。这无疑是一种奉献,是纯粹“利他”。关于天、地之善,庄子指出,“天地者,万物之父母也”,认为天地如同父母一样,养育生长于其间万物。关于人之善,老子提及,反而论及人不善,并认为这种不善看似损他物以利己,实则损他物也不利己。这就是老子希望人要法地、法天、法道,从而成为“圣人”原因。庄子则关注人生苦难,希望人们能够“法天贵真”。
  在天地之间所物之中,老子认为“上善若水。水善利万物而不争,处众人之所恶,故几于道”。这是说,只水效法道最为成功,最接近于道,达到“上善”境界,水之善表现为绝对利他。庄子说:“儵鱼出游从容,是鱼之乐也。”以鱼生活于水中悠然自得、轻松快乐为例,说明水之于鱼、之于他物至善。这说明,道之善就是绝对利他,效法道就要践行道利他精神。天、地和水对于道效法给其他物提供了榜样,也说明只要真正效法道就一定能做到“善”。
  由此可知,在道家看来,宇宙万物都是道产物、都由气构成、都体现并回归于道,因而是平等;宇宙万物都其不可改变特殊本性、独特生存环境,彼此尊重、互不干涉是它们最好相处方式,顺对方之自然是对对方最好帮助;宇宙万物为了生存和发展在伤及他物时要心存善念、怜悯他物,同时,要降低过度需求和欲望,做到知足;道是至善存在,包括天、地、人在内物都要效法道,并通过效法道而像水那样体现道之善。

来源:光明网-《光明日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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