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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变决定量变,量变促进质变

编辑:新颐文化交流网     作者:佚名   [字体: ]
质在过程各阶段中起变化,规定着量也起变化。量变化也促进质变化。

下面内容是毛泽东同志各种著作和讲话中关于“唯物辩证法”思想文摘。

质在过程各阶段中起变化,规定着量也起变化。

变化也促进质变化。

——《读西洛可夫、爱森堡等著李达、雷仲坚译〈辩证法唯物论教程〉(中译本第三版)一书批注》(一九三六年十一月——一九三七年四月),《毛泽东哲学批注集》第51—52页

新质规定了新量发展。

——《读西洛可夫、爱森堡等著李达、雷仲坚译〈辩证法唯物论教程〉(中译本第三版)一书批注》(一九三六年十一月——一九三七年四月),《毛泽东哲学批注集》第53页

因为量变化产生了质变化,反过来质变化又产生了量变化。

——《读西洛可夫、爱森堡等著李达、雷仲坚译〈辩证法唯物论教程〉(中译本第三版)一书批注》(一九三六年十一月——一九三七年四月),《毛泽东哲学批注集》第55页

不但过程而且阶段,凡变化就是飞跃。

——《读西洛可夫、爱森堡等著李达、雷仲坚译〈辩证法唯物论教程〉(中译本第三版)一书批注》(一九三六年十一月——一九三七年四月),《毛泽东哲学批注集》第61页

与过程同一直接定性是质,量是过程定性,但非与过程直接同一,而是在某一一定时期内对过程无关重要、外在定性。

量虽增减,质仍不变。

但在一定瞬间以后,事情就生变化,量改变促成质改变。

——《读米丁等著沈志远译〈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〉(上册)一书批注》(一九三七年七月以前),《毛泽东哲学批注集》第184页

事物之量变化是在与他相适应一定基础上才发生,在一定时期内质限制量之发展。

——《读米丁等著沈志远译〈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〉(上册)一书批注》(一九三七年七月以前),《毛泽东哲学批注集》第186页

变化是以质定性为基础而受其限制,但同时量变化又反过来影响于质。

这即是说,受一定质规定事物,只在某一瞬间以前是这样,等到量变化达到一定限度和一定界限时,量就要求质变化。

同时这一变化,也是由质到量变化。

旧质一消灭,新量就向前发展了。

经过量变化才能发生质变化。

——《读米丁等著沈志远译〈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〉(上册)一书批注》(一九三七年七月以前),《毛泽东哲学批注集》第186—187页

变化,在一定限度内,带着同质事物不断增长性质。

即是说在一定限度内,量虽变化,该事物仍为该事物。

在一定阶段内,在一定条件下,量发展才能求质变化,事物此时就失去旧质而变到新质事物。

这种质变化过程同量变化过程相反,量是渐渐变,质是跳跃变。

——《读米丁等著沈志远译〈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〉(上册)一书批注》(一九三七年七月以前),《毛泽东哲学批注集》第188—189页

无论什么事物运动都采取两种状态,相对地静止状态和显著地变动状态。

两种状态运动都是由事物内部包含两个矛盾着因素互相斗争所引起

当着事物运动在第一种状态时候,它只数量变化,没性质变化,所以显出好似静止面貌。

当着事物运动在第二种状态时候,它已由第一种状态中数量变化达到了某一个最高点,引起了统一物分解,发生了性质变化,所以显出显著地变化面貌。

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看见统一、团结、联合、调和、均势、相持、僵局、静止、常、平衡、凝聚、吸引等等,都是事物处在量变状态中所显现面貌。

而统一物分解,团结、联合、调和、均势、相持、僵局、静止、常、平衡、凝聚、吸引等等状态破坏,变到相反状态,便都是事物在质变状态中、在一种过程过渡到他种过程变化中所显现面貌。

事物总是不断地由第一种状态转化为第二种状态,而矛盾斗争则存在于两种状态中,并经过第二种状态而达到矛盾解决。

——《矛盾论》(一九三七年八月),《毛泽东选集》第2版第1卷第332—333页

质为矛盾统治方面所规定,质变即矛盾被统治方面转变为统治方面。

——《读艾思奇编〈哲学选辑〉一书批注》(一九三九年五月以后),《毛泽东哲学批注集》第369页

新质就是同旧质矛盾方面相反对矛盾方面所规定质,这种反对方面量变到了最大限度,就引起整个过程质变。

——《读艾思奇编〈哲学选辑〉一书批注》(一九三九年五月以后),《毛泽东哲学批注集》第369页

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是一场斗争,是一个革命。

进到共产主义时代了,又一定会很多很多发展阶段。

从这个阶段到那个阶段关系,必然是一种从量变到质变关系。

各种突变、飞跃都是一种革命,都要通过斗争,“无冲突论”是形而上学

——《工作方法六十条(草案)》(一九五八年一月),《毛泽东文集》第7卷第352页

来源:马列研学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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